文藻外語大學W-Portfolio

2008-03-18 16:16:00

3/9上課筆記.歐洲貨幣整合法制之研究

筆記: 1.google說明:網頁搜尋詳讀 2.google快訊的使用方式 3.高勝協助希臘作假帳 4.如何使用google查詢泡沫紅茶.迷你裙...等資料的源由 5.申請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網頁的會員 6.如何操作台灣博碩士論文網頁的功能 歐洲貨幣整合法制之研究: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 碩士論文 歐洲貨幣整合法制之研究 Legal Study on The Integration of Euro-Zone 指導教授:王煦棋教授 研 究 生:毛彥鈞 中 華 民 國 一 ○ ○ 年 七 月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碩士班 碩士論文 歐洲貨幣整合法制之研究 Legal Study on The Integration of Euro-Zone 指導教授:王煦棋教授 研 究 生:毛彥鈞 考詴委員簽名或蓋章 中 華 民 國 一 ○ ○ 年 七 月 謝 詞 從大學修習的經濟系,跳到不同領域的法律系法律專業碩士班,雖屬不同科 系,但同為社會科學,法律課程中應然面的討論與經濟學的邏輯推理頗有類似之 處,是相當有趣的學習過程,感謝東吳碩乙老師們的教導。然,法律系的考試卻 是比經濟系難上好幾倍,畢竟要根基非常扎實才能在考卷上有發揮的餘地,實在 讓人吃了不少苦頭,讀書之後才知法律之路艱辛。 東吳碩乙的師資陣容真是令人眼睛為之一亮,在眾多大師級老師、大法官的 薰陶下,三年來,我學習到做學問的嚴謹用心與紮實態度,以及待人謙誠、接物 圓融的處世之道。三年內修完九十幾學分的充實生活,轉眼也過去了,感謝創辦 人李模恩師 20 年前的高瞻遠矚,使我這種沒有任何法律底子的學生有這樣的機 會與環境修習法律課程。 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我的指導恩師─王煦棋博士。因有王老師的 循循善誘與因材施教,開啟我對國際經貿法相關領域的廣闊視界,使我不致迷失 在茫茫的法律條文中。感謝王老師犧牲寶貴的時間,教導我進行學術研究與生涯 規畫,也使我對未來更有方向。感謝王老師在論文內容給我很大的發揮空間,使 我能將經濟學相關理論與法律問題結合。其次要感謝兩位口試委員─沈大白老師 與顏慧欣老師。感謝兩位老師在百忙之中撥冗指導我的口試,給予我許多精闢的 見解與寶貴的意見,使本篇論文的架構更為明確、內容更加精要。 最後,萬分感激生我育我的父母,如果沒有家人給我生活及經濟上的支援, 我恐怕無法完成學業,家中滿滿的法律相關書籍,是平時上課考試最佳的後盾; 也要感謝優秀的哥哥,總是適時指點我的缺失,並在法律學習及面對考試的心態 上給予指引。 僅以此論文獻給所有幫助過我的師長及親朋好友們,謝謝各位,並祝福您 家庭美滿、事業圓滿。 彥鈞 2011 年 7 月 中文摘要 本研究大致上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份於從歐洲貨幣整合歷程了解其歷史背 景:歐洲自 1950 年代的煤鐵共同體、經濟共同體、核能共同體累積長期的合作 經驗;1970 年魏納報告首次提出貨幣聯盟的構想,但因能源危機及金融風暴而 未能實踐,然貨幣合作並未從此消失;1979 成立歐洲匯率機制,1988 年歐洲理 事會通過戴洛方案開始分三階段實踐貨幣一體化,1992 年簽訂馬斯垂克條約(又 稱歐盟條約),1997 年簽訂阿姆斯特丹條約,1998 年歐洲央行正式成立。有關歐 洲貨幣整合的條款,散見於一連串的條約之中,本論文將針對此些條款進行分析 與探討,其中包括歐洲匯率機制、馬斯垂克條約、歐洲聯盟運作條約、歐洲央行 體系與歐洲央行條例、穩定與增長公約等。欲從法制面了解歐洲貨幣整合歷程與 歐洲央行的定位。 第二部分乃 2008 年金融海嘯後,G20 領袖齊聚一堂對國際金融監理的新態 度與相關措施,此些措施乃針對金融體系,相較之下,隨即爆發的希臘主權債務 問題乃是一個國家級的債務違約風險。從 2001 年希臘加入歐盟開始,為了符合 歐盟對赤字與負債比例的要求而與高盛簽訂的一筆長達十年的貨幣交換交易,貨 幣交換交易乃一複雜的期貨交易組合,雙方以此複雜的交易掩蓋了希臘的赤字問 題,拖延了希臘的負債問題長達十年,然這十年之中希臘政府並未開源節流解決 負債問題,債務卻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而當希臘主權債務問題浮上檯面,華 爾街的金融投機者又大舉沽空歐元,包括當年幫希臘隱藏債務的高盛證券,其中 是否有道德危險的問題,值得深思。 關鍵字詞:歐元、歐盟、希臘、主權債務、歐債危機、金融危機、金融監理、歐 洲貨幣體系、歐洲中央銀行、貨幣交換交易。 Abstract This paper consist of two major parts. First, I study the integration of Euro-Zone from the historical perspective. From 1950s,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and EURATOM, Europe accumulated the experience of long-term cooperation. In 1970s, Werner Report suggested the idea of monetary union for the first time ,but the idea did not put to practice because of Energy crisis and Financial crisis. Even though, the monetary cooperation continued. After the experience the cooperation of 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and Exchange Rate Mechanism in1979, the decision to form 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was taken by the European Council in the Dutch city of Maastricht in December 1991, and was later enshrined in 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the Maastricht Treaty).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takes the EU one step further in its process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which started in 1957 when it was founded. Economic integration brings the benefits of greater size, internal efficiency and robustness to the EU economy as a whole and to the economies of the individual Member States. This, in turn, offers opportunities for economic stability, higher growth and more employment – outcomes of direct benefit to EU citizens. This paper focus on the monetary issue and ignore the economic integration relatively. In oreder to understanding the Monetary Union, this paper contains the framework of European Central Bank. Second, to tackle the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risis that spread across the globe in 2008, the G20 members were called upon to further strengthe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However, the subprime crisis characterized by a rise in subprime mortgage delinquencies and foreclosures, and the resulting decline of securities backed by said mortgages, the sovereign debt crisis in Europe is a failure by the government of a sovereign state to pay back its debt in full. Furthermore, Greece was involved in a controversial affair after allegedly falsifying its public financial data. In the year 2010, it was evident that the five states were in need of corrective action in order to regain their former financial stability. To realize the “trick” Greece played and the deep problems in Greece society as well as economics are the main tasks in this paper.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範圍...................................................................................... 2 第三節 研究架構.................................................................................................. 3 第四節 預期結果.................................................................................................. 4 第二章 歐洲貨幣整合歷程與法制發展................................................................ 4 第一節 歐元模式的發展歷程............................................................................ 5 第二節 歐元相關法規與條約分析.................................................................. 20 第三章 歐洲中央銀行機制與定位........................................................................ 23 第一節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概論...................................................................... 23 第二節 歐洲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 27 第三節 歐洲中央銀行的法律定位.................................................................. 31 第四章 後金融海嘯時期對歐元區政策之影響.................................................... 37 第一節 G20 倫敦峰會後的金融監理新趨勢................................................... 37 第二節 歐盟金融監理之改革方向.................................................................. 43 第五章 個案分析-希臘風暴對歐元區之影響.................................................... 50 第一節 PIIGS 五國共同的債務問題............................................................... 51 第二節希臘的社會問題.............................................................................. 54 第三節 貨幣交換交易...................................................................................... 58 第四節 歐洲貨幣體系本身制度問題.............................................................. 65 第六章歐元區貨幣整合之未來展望(代結論 ).................................... 68 第一節 希臘最新的債款方案及其爭議.......................................................... 68 第二節 結論...................................................................................................... 70 參考文獻.................................................................................................................. 73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動機與目的 2008 年美國次貸事件引發金融海嘯,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 兄弟宣告破產,花旗集團與從事保隩業的美國國際集團(AIG)皆岌岌 可危,靠美國政府緊急挹注資金渡過難關,探究此一金融風暴起因, 為金融創新風潮下的信用等級較差(還款能力較差)的房屋貸款經過 證券商過度包裝,加上信評機構僵化且失衡的評等方式,B 級的金融 產品被包裝成 A 級然後廣泛流通於市場及投資人之間,最後因為房市 低迷而引發金融風暴。 然而 2010 年希臘債信危機爆發,接連著稱葡萄牙、義大利、西 班牙同樣有嚴重債務問題,而被笑稱豬玀四國(PIGS),此一事件造成 市場恐慌,歐元短時間內大幅貶值,逼使歐盟不得不表態答應金援希 臘。這次金融風暴的主因除了希臘本身的債務問題之外,高盛證券以 衍生性金融工具為希臘政府隱藏巨額債務,甚至被批評從歐元大幅貶 值過程中獲取暴利。2008 年的金融海嘯之殷鑑不遠,所謂的金融創 新產品連番釀成金融危機,究竟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問題(制度問 題),抑或人性貪婪所造成,值得深思。 美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布雷頓森林體系維持美元即為黃金 的強勢地位,縱布雷頓森林體系崩解而至牙買加協定進入浮動匯率 制,美國仍以政策維持強勢美元,世界各國皆以美元為外匯儲備,美 元佔盡強勢貨幣的好處-鑄幣稅。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歐洲飽經戰火 摧殘,在一連串的國際合作後,逐漸取得共識-願意放棄部分國家主 權以追求歐洲整體利益。在此一背景下歐元終於在 2002 年誕生。歐 洲貨幣整合歷程與其法制面的限制是否與這次歐元危機的有關,抑或 是人謀不臧的人為災難-監管機制失靈,也是本論文所欲探究的問 題。 1 第二節 一、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及範圍 研究方法在於運用科學的方法,檢驗知識的客觀性,彙整資訊, 追求學理上的真實性,其功能為了解事實、解決問題、提供建議。本 篇論文將以歷史研究法分析歐洲貨幣整合之進程,再藉金融海嘯與希 臘債信風暴探討對歐元貨幣整合之衝擊;對於美國次貸事件與希臘風 暴皆起因於金融創新,卻有相當程度的不同,將使用比較分析法論 述;以「文獻分析法」蒐集與本研究主題相關的國內外書籍、期刊、 論文、研究報告、網路資料、官方數據、政府法規,並進行研究與探 討;以「規範分析法」分析歐洲匯率機制、馬斯垂克條約(歐盟條約)、 歐盟運作條約、歐洲央行體系與歐洲央行條例、穩定與增長公約等相 關規範,藉以了解歐洲貨幣整合歷程與歐洲央行的運作。最後以「綜 合歸納法」,利用前述各研究方法得知之資料內容,探討並研究歐洲 貨幣體系架構及其缺點,並探討歐洲貨幣整合之未來展望及後續發展 趨勢。 二、研究範圍 本論文以歐洲貨幣整合為核心,在探討法制相關因素之餘兼論其 他因素的影響。因此對於 2008 美國次貸事件造成全球金融海嘯的成 因並未深入探討,僅對於次貸事件帶來金融監理改革方向著墨。 另,歐債風暴持續至今,已浮現債務問題的國家(依嚴重情況排 序)有希臘、葡萄牙、愛爾蘭、西班牙、義大利五國,本論文僅於第 五章第一節尌五國的債務累積、財政赤字、總體經濟不帄衡問題及歐 洲各國及歐洲各銀行間交互持有債務的嚴重情形做論述。而探討社會 問題實則限縮於希臘一國。以貨幣交換交易隱藏債務的國家不只希 臘,但本論文也僅以希臘為探討核心,然,貨幣交換交易的本賥及原 理並不會因為不同國家而有異,應可以希臘一國的情形類推他國,此 非各國社會經濟情勢差異性高所能比擬。 2 第三節 一、文獻探討 研究架構 本研究大致上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份於從歐洲貨幣整合歷程了 解其歷史背景:歐洲自 1950 年代的煤鐵共同體、經濟共同體、核能 共同體累積長期的合作經驗;1970 年魏納報告首次提出貨幣聯盟的 構想,但因能源危機及金融風暴而未能實踐,然貨幣合作並未從此消 失;1979 成立歐洲匯率機制,1988 年歐洲理事會通過戴洛方案開始 分三階段實踐貨幣一體化,1992 年簽訂馬斯垂克條約(又稱歐盟條 約),1997 年簽訂阿姆斯特丹條約,1998 年歐洲央行正式成立。有關 歐洲貨幣整合的條款,散見於一連串的條約之中,本論文將針對此些 條款進行分析與探討,其中包括歐洲匯率機制、馬斯垂克條約、歐洲 聯盟運作條約、歐洲央行體系與歐洲央行條例、穩定與增長公約等。 欲從法制面了解歐洲貨幣整合歷程與歐洲央行的定位。 第二部分乃 2008 年金融海嘯後,G20 領袖齊聚一堂對國際金融 監理的新態度與相關措施,此些措施乃針對金融體系,相較之下,隨 即爆發的希臘主權債務問題乃是一個國家級的債務違約風隩 從 2001。 年希臘加入歐盟開始,為了符合歐盟對赤字與負債比例的要求而與高 盛簽訂的一筆長達十年的貨幣交換交易,貨幣交換交易乃一複雜的期 貨交易組合,雙方以此複雜的交易掩蓋了希臘的赤字問題,拖延了希 臘的負債問題長達十年,然這十年之中希臘政府並未開源節流解決負 債問題,債務卻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而當希臘主權債務問題浮上 檯面,華爾街的金融投機者又大舉沽空歐元,包括當年幫希臘隱藏債 務的高盛證券,其中是否有道德危隩(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值得深 思。 二、章節架構 本論文一開始從歐洲貨幣整合發展的歷程、歐元成立的相關法規 與條約,企圖瞭解其歐元發展歷史背景及影響後續發展的前提因素。 第三章以歐洲央行體系為核心,探討歐元貨幣體系最重要的機構-歐 洲央行-的運作機制及其法律定位,企圖瞭解歐元貨幣政策的決定機 3 制。在瞭解了歐元整合背景及歐洲央行之後,接著在第四章探討 2008 年金融海嘯對全球金融監管帶來的改革趨勢,同時,歐洲金融監管的 因應改革方向也是本論文的重點。然,前述金融監管的改革方向是針 對銀行體系的監管措施 2010 年隨即爆發的卻是國家層級的債務違約, 風隩,國家貸款一般被認為無風隩貸款的指標,卻在歐洲部分國家以 衍生性商品隱藏債務的操作之下破功。希臘等國發行的債券主要持有 人為歐美的金融體系,因此,若希臘等國真的無法履行債務,可能影 響債權銀行的資金結構、甚至面臨破產。因此,第四章開始探討歐債 風暴,以希臘為核心,瞭解造成希臘高額負債的背景因素、社會因素 甚至政治因素。並且深入了解高盛與希臘的貨幣交換交易細節。最 後,綜合歐洲貨幣體系各種問題,作為第四章的總結。 第四節 預期結果 預期找出希臘債信風暴之主因,探討如何避免此一狀況之發生, 衍生性金融商品是否真的是造成金融海嘯的毒蛇猛獸?希臘危機對 歐洲貨幣整合之影響?未來監理改革方向?都是值得深論的重點。 台灣資本市場為淺碟型市場,意謂每當金融風暴發生台灣所受的 影響、價格波動都會較深,又因台灣的政治環境特殊,必頇儲備大量 的外匯存底因應此種金融風隩,希臘風暴之教訓正好可為貿易依存度 高、金融市場波動性較大的台灣作為一參考與警惕。 第二章 歐洲貨幣整合歷程與法制發展 本章將從歷史與理論兩方面,探討歐元的演進與發展。一九九九 年一月一日,歐洲單一貨幣「歐元」正式於歐盟十一個會員國中開始 啟用。到二○一○年為止,已有十六個歐盟會員國加入歐元,形成一 個多達三億兩千七百萬人口的「歐元區」(Eurozone or euro area)。 歐元區之外,則另有若干非歐元會員國,包括歐盟當中的非歐元會員 國、歐盟的候選與潛在會員國,諸多非洲國家與俄羅斯聯邦等,係採 盯住進歐元匯率的貨幣政策。在國際經貿層次,二○○九年底的資料 4 顯示,以歐元計價的債券占國際債券市場(狹義,即歐元區居住民發 行而由歐元區居住民持有衡量)存量的 31.41% ;在跨國借貸與存款 市場上以歐元計價者分別占 20.3%及 22% ;以全球外匯準備持有貨幣 而言,歐元持有的比重占 27.4% (美元則占 62.1%),是次於美元的 全球第二大儲備貨幣(reserve currency)。雖然在許多面向上歐元 還不足以挑戰美元的國際地位,但確實已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國際貨幣 1。 第一節 歐元模式的發展歷程 歐元除了政治上與社會上的正面的利益與成尌之外,單一貨幣的 實施亦有其代價。貨幣政策牽涉到分配問題,因此國內不同經濟部門 對貨幣聯盟與單一貨幣的立場,往往有顯著的差異。貨幣聯盟與單一 貨幣更表示國家主權的限制與讓渡,因為國家必頇將貨幣政策-例 如,以匯率政策干預市場的決策權轉移到「歐洲中央銀行」;此外, 因發行歐元而導致原有國家貨幣的消失,也多少意味著對國家認同的 傷害。因為上述理由,單一貨幣的成立是歐洲國家克服諸多困難的結 果。 以下從三個理論了解為何歐盟各國願意放棄貨幣政策: (一)菲利浦曲線 1958 年,紐西蘭統計學家依據英國於 1861 年至 1957 年的物價 與失業率畫出菲利浦曲線,從歷史經驗來看,尌業率與物價穩定乃魚 與熊掌不可兼得,進一步地探討當失業率增加的時候,如果國家採取 擴張性貨幣政策解決失業問題,短期內可見成效,但將進一步推升通 膨至無法收拾的惡性循環。 1 李俊毅、羅至美,歐元歷史:分析層次的觀點,政治科學論叢第 46 期,頁 72,2010 年 12 月。 5 A 點至 B 點表示失業問題發生,B 點至 C 點表示失業問題被解決 但是菲利浦曲線被提升至更高的水準,未來將一步一步推升通膨。此 理論為歐盟國家放棄貨幣政策干預商品市場提供理論基礎。 (二)「Mundell-Fleming 模型」 經濟學學裡的「Mundell-Fleming 模型」(Mundell 模型於 1963 年發表;Fleming 模型於 1962 年發表),此二模型建立於小型開放經 濟體,而且皆假設固定匯率制度。然而前者資本在國際間完全自由移 2動;後者則假設國際資金受到管制而不完全自由移動 。在 Mundell 的前提假設之下,國家實行財政政策有效,但貨幣政策會因為資本流 入本國市場而造成貨幣供給變動,致使貨幣政策無效。 IS 線向右移代表財政政策,由於 B 點位於 BP 線之上,有國際收 支順差,造成 LM 線向右移,新均衡點為 C,財政政策有效。 2 高昇,經濟學 8,頁 57-58,2003 年,大碩文化。 6 LM 線右移代表貨幣政策,由於 B 點位於 BP 線之下,國際收支 逆差,造成 LM 線向左移,回到原均衡點 A 點,貨幣政策無效。 在 Fleming 的前提假設之下,國家實行財政政策有效,但因為國 際資本不完全自由移動而效果減弱;國家實行貨幣政策則同樣會因為 資本流入而歸於無效,除非央行同時採行沖銷政策。 IS 線向右移代表財政政策,由於 B 點位於 BP 線之上,有國際 收支順差,造成 LM 線向右移,新均衡點為 C,財政政策有效。但相 對於資本完全自由移動的效果較弱。 7 LM 線右移代表貨幣政策,由於 B 點位於 BP 線之下,國際收支 逆差,造成 LM 線向左移,回到原均衡點 A 點,貨幣政策一樣無效。 或有論者認為國家會實行沖銷政策,然沖銷政策僅為政府於國內 發行債券收回貨幣的短期做法,發債不但使國家債務增加,而且總有 需要還債的一天,還債之日同樣釋放貨幣於市場,因此沖銷政策基本 上經濟學者並不建議。 若再以文字加以說明,舉例而言,若 A 國決定以貨幣政策刺激 成長或尌業,則其將放寬國家貨幣政策並降息;利率的調降會使投資 者將資金移出 A 國市場到較高利率的地方,從而拋售 A 國貨幣;資 本外移的結果將引發國際收支的赤字,而導致 A 國貨幣貶值的壓力; A 國央行因而被迫進場干預 以買進 A 國貨幣以及賣出外國貨幣的方, 式維持匯率的固定;然而,此舉將造成貨幣供給的緊縮,它將解除起 初擴張政策的效果,並使利率回到原先的水準。只有在資本流動程度 低,以及投資者不傾向將資金在數國市場間移動的情況下,此一循環 過程方能被減弱。另一個選項則是棄守匯率的穩定,以達到原先追求 的政策目標。 在上述「Mundell-Fleming 模型」的模型勾勒出當資本市場逐漸 整合、資本流動量增加時,國內政策選項與多邊匯率合作的關係。在 任何一個時間點,決策者只能在,「自由資本流動」「固定匯率機制」、 以及「貨幣政策的自主性」三個政策選項中選擇兩個,而不可能三者 兼顧。資本自由移動乃開放市場的前提,而歐盟選擇了在最適貨幣區 內採行固定匯率制度,在此模型之下自然會使任何貨幣政策徒勞無 功,自然不需要貨幣政策,因此歐洲央行統一貨幣政策、剝奪各別國 家貨幣政策乃來自於這樣理論推導。 然而,Mundell-Fleming 模型也遭到批評: 31、馬婁條件 短期內難以成立:由於 Mundell-Fleming 模型本賥上是 一個短期的模型,該模型卻假定馬婁條件成立,但眾所週知,馬 婁條件至少需要一點時間才能達成。 3 Marshall-Lerner condition, 馬婁條件,本國貨幣貶值有利出口,將改善國際收支經常帳的餘 額,;相對而言,本國貨幣升值有利進口,經常帳將惡化。 8 2、忽略存量和流量具有相互的作用:依照 The Mundell-Fleming 模 型,經常帳的逆差可以由資本流入來融通,雖然此一政策在短期 內是可行的,但是資本流入將增加該國國外負負債的存量,而未 來海外付息的負擔加重,經常帳有可能進一步惡化。一旦一國在 國際社會變成龐大的債務國,則其經常帳的赤字將無法得到無限 制的融通。 3、忽視長期預算的限制:Mundell-Fleming 模型未能考慮影響私人 部門及公共部門,的長期限制。長期間,私人部門的支出必頇等 於它的可支配所得,同樣的,若沒有貨幣融通,則政府支出(包 括債務的付息)必頇等於稅收。此即意指,長期間經常帳必頇處 於均衡。這些預算限制的一個重要含意是,前瞻性的私部門將體 認,政府支出增加,隱含他們未來的稅負加重,因此將增加儲畜, 從而財政政策是無效。 4、未考慮財富效果:此一模型並未考慮財富效果,而這個效果有助 於恢復長期均衡的過程。若國外資產減少,則將導致財富降低, 正常情況下,由於會減少進口,因之有助於縮小經常帳的赤字。 鑑於 The Mundell-Fleming 模型的進口函數中忽略此一財富效 果,雖然它在短期內影響不大,小過刨冉次強調這個模型根本上 是個短期模型的本賥。 5、政策工具的彈性問題:本賥上,Mundell-Fleming 模型的分分析 架構是屬於比較靜態,而且它假定調整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是輕 而易舉的工作。不過,在真實的世界,政治的過程少有彈性去調 整經濟政策,特別是財政政策。 6、Mundell-Fleming 模型遭到批評的尚有忽視了供給面因素、對資 本移動的處理有欠周詳、對匯率預期的處理有待商榷等三項,則 4不一一贅述 。 (三)最適通貨區理論 最適通貨區理論最早由 Mundell 於 1961 年提出,主張某一特定 區域在生產要素自由移動的前提之下,採用同一貨幣,透過區域內生 4 李榮謙,國際貨幣與金融,頁 308-309,2001 年 10 月,智勝文化。 9 產要素自由移動降低該區域內固定匯率制度帶來的失業衝擊,因此所 帶來的利益將會大於失去匯率自由與貨幣政策的利益。該理論歷經 1963 年 McKinnon、1969 年 Kenen、1969 年 Ingram、1970 年 Haberler、1976 年 Towor&Willet、1984 年 Marston 等多位經濟學者 的研究及補充,可以總合出三個最適貨幣區所需的重要條件5:(一) 生產要素自由移動;(二)經濟開放程度;(三)商品多樣化程度。 學者 Mundell McKinnon Kenen Ingram Haberler Towor&Willet Marston 時間 1961 1963 1969 1969 1970 1976 1984 建議標準 生產要素自由移動 經濟開放程度 商品多樣化程度 金融市場整合程度 通貨膨脹率的相近程度 經濟政策目標的調和程度 實質工資的僵固程度 不難發現,上表中的建議標準正是歐盟條約所追尋的努力目標, 並將透過國際合作努力達成,細節容下一節內容詳述。 Mundell-Fleming 模型有助於理解自主貨幣政策與固定匯率的關 係,但並無法解釋何以歐洲國家在面對國際資本流動時,會追求固定 匯率或自主的貨幣政策。以歐洲的經驗來說,歐洲國家在一九七○年 代施行「蛇形浮動機制」時面對匯率波動危機,法國最終選擇了自主 的貨幣政策,而使 EMU 宣告失敗。在歐洲貨幣體系時期同樣追求固 定匯率,而一九八三年的匯率危機法國卻選擇留在歐洲貨幣體系之 中。而歐洲各國各自負責財政政策、勞工福利政策,因為語言與文化 的差異,Mundell 對於最適通貨區成員的建議標準「生產要素自由流 動」,此一條件並不符合歐盟版圖的現狀。且最適通貨區理論的各項 條件之間有時難以兼顧。由此顯見,單尌國際經貿的變遷並不足以解 釋歐洲的經濟與貨幣整合,歐盟的整合更大程度上是政治的整合。 5 李榮謙,國際貨幣制度的三極化發展,貨幣金融月刊,第 12 卷第 3 期,頁 6-8,1993 年 8 月。 10 另外,從歷史角度看歐元的演進與發展: 一、羅馬條約~「魏納報告」 (1958~1970) 於一九五七年簽署、並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EEC) 「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以及(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 Euratom)的羅馬條約,並未有經濟與 貨幣聯盟的概念。條約第一百零三條至一百零九條提到經濟與貨幣政 策的「諮詢」與「協調」,第一百零五條則設立「貨幣委員會」,由各 國央行與財政部會代表以及兩名執委會代表組成,一方面負責檢視會 員國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貨幣與金融情勢,一方面可自行、或應理事 會或執委會之請求,提出建議。羅馬條約固然鼓吹共同市場與關稅聯 盟的成立,反映出會員國對增進彼此互賴程度的認可,但並未有將貨 幣政策置於一個中央機構管轄的想法,因此亦無制度化的發展。 從「羅馬條約」到一九六九年貨幣聯盟想法首度被提出的這段期 間,關於貨幣政策方面的嘗詴曾數度被提出:一九五九年一月,歐洲 議會提議成立一個類似美國聯邦準備體系的機制;一九六○年美國貨 幣專家特里分(Robert Triffin)提出歐洲基金的構想,用以確保國際 流通性,並減低不穩定性帶來的危機。以此一計畫於一九六二年為莫 內(Jean Monnet)的「歐洲合眾國行動委員會」(Action Committee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Europe)採納;一九五九年比利時外長維尼 (Pierre Wigny)呼籲設立歐洲經濟共同體的記帳單位以取代美元, 從而確保歐洲金融的獨立。執委會在促進經濟與貨幣政策的協調方 面,亦扮演了積極的角色:除了起草若干建議之外,包括前述貨幣委 員會在內,執委會共成立了五個相關的委員會;其更在一九六五年將 歐洲經濟共同體貨幣的發行,接納為一個主要的戰略目標。然而,這 些初步的嘗詴,都沒有在制度上有具體的成果6。 一九六六年以後,美國政府採取貨幣擴張政策而引起美國的通膨 與貿易赤字,進而引起國際間對美元、甚至整個「布列敦森林體系」 (Bretton Woods system)的信心危機。在詹森與尼克森「善意的忽 6 李俊毅、羅至美,歐元歷史:分析層次的觀點,政治科學論叢第 46 期,頁 76,2010 年 12 月。 11 略」(benign neglect)政策下,歐洲與日本需要承擔干預匯率的衝擊, 並需調整其政策以維持「布列敦森林體系」的安定。德國馬克的升值 與法國法郎的貶值,危及彼時歐洲統合的主要成尌之一一「共同農業 政策」(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的共同物價體系。一九六八至 六九年二月間,執委會共出版三份備忘錄以回應這些國際事件,主張 歐洲經濟共同體的貿易模式已受到這些事件的影響,匯率因而應成為 共同的利益考量。第三份備忘錄,又稱「貝耶報告」(the Barre Report),是執委會建議將歐洲統合的範疇擴張到經濟與貨幣面向的 第一次嘗詴。在此基礎上,一九六九年十二月的海牙峰會批准經濟與 貨幣聯盟的提案。然而,有鑑於各國對 EMU 的實現看法不一,一九 七○年三月經濟及財政部長理事會責成時任盧森堡總理暨財政部長 的魏納(Pierre Werner)主持一個委員會,負責研究並草擬 EMU 的 具體方案。同年五月,該委員會提出「魏納過渡報告」(Werner Interim Report),建議以三階段建立經濟與貨幣聯盟。報告中的 EMU 有兩 大目標;第一,商品、服務與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第二,在對外關 係上,逐步形成一個有機的經濟與貨幣協會,擁有其個體性,使歐洲 能促進國際經濟合作。值得一提的是,報告承認得到工會、工商聯合 總會等社會伙伴支持的重要性,而主張共同體與這些社會經濟部門日 的團體之間,其觀點應獲得一致。 儘管有相當的共識,過渡報告卻有一個重大的歧見;德國、義大 利與荷蘭持「經濟優先」(Economists)的立場,主張經濟政策的高 度協調與趨同,是貨幣整合(包括不可逆的固定匯率、共同貨幣與共 同貨幣政策等) 的一個主要前提條件;相對的,法國、比利時、盧森 堡與執委會則持「貨幣優先」(Monetarists)的立場,認為必頇先發 展強健的貨幣制度架構,方能促進各國間經濟政策的趨同。這是兩個 不相容的觀點,因此一九七○年五月的理事會決議,魏納委員會應於 同年九月提出第一階段整合的內容。一九七○年十月,後者提出最後 的報告(Werner Report),提出以十年分三階段完成 EMU 的計畫, 對第一階段有較明確的規範,對後續的階段則持開放的態度。至於經 濟與貨幣何者優先的爭論,則採「帄行討論」(parallelism)的途徑, 同時進行經濟政策的協調與匯率波動幅度的限縮。此一折衷與妥協事 實上並未解決二者之間的對立,而僅是綜合兩者的訴求。 12 「魏納報告」 裡的 EMU 有五大目標: 1.建立一個商品、服務,人民以及資本能自由流通,但沒有競爭扭曲 的區域,且不因此導致結構性或區域性的失衡。 2.促進社會福利,並減少區域與社會的不均。為此,報告中指出除市 場力量的運作之外,亦需諮詢經濟與社會團體。 3.建構貨幣聯盟,達到貨幣完全及不可逆之兌換性、匯率波動幅度之 泯除、不可撤銷之固定匯率,以及資本流動的完全自由化。 4.僅有共同體相對於世界其他地區的全球收支才具重要性,亦即希望 藉由境內公、私部門對於生產與金融要素的流動,達成整體的均衡。 5.將決策責任由會員國轉移到共同體的層次;貨幣政策的決策權將集 中化,經濟政策方面則部分將仍仍由會員國負責。 在組織方面,「魏納報告」建議成立「經濟政策決策中心」,以至 少提出三個關於共同體經濟狀況的年度報告方式,促成共同綱領的採 納,達到經濟政策的協調。此外,報告亦建議至少於第二階段成立「歐 洲貨幣基金」(European Monetary Fund),作為第三階段將成立的 「歐體中央銀行體系」(Community System of Central Banks)之前 身。 此一報告在一九七○年十月獲執委會接受,但消去了最後將轉移 主權的字眼。然而,在十一月的部長理事會中,該報告卻無法得到一 致的同意,因荷蘭與德國強調超國家條款的設置,而這是法國無法接 受的。一九七一年一月,德、法達成協議: EMU 中關於貨幣與經濟 的規定將持續四年,而若進入第二階段的協議無法達成,貨幣機制將 停止適用。在此基礎上,同年三月理事會正式宣告 EMU 的成立。 7 二、一九七○年代~歐洲貨幣體系 「魏納報告」的設計從未被完全實現過。德、義、荷與法、比、 盧之間的歧異無法消除,國際情勢也對 EMU 不利。一九七一年五月, 7 http://ec.europa.eu/economy_finance/euro/emu/road/werner_report_en.htm (最後瀏覽日:2010 年 5 月 30 日) 13 美國淘遭遇戰後第一次貿易赤字,但尼克森政府並不緊縮其貨幣政 策,反而降息詴圖以此刺激經濟成長。這導致資本流向歐洲,為歐洲 (尤其是德國)帶來龐大的升值壓力。當投機者攻擊德國馬克時,德 國政府頇選擇升值馬克或浮動利率,而最終決定後者。德國央行呼籲 行政的介入,而法國則認為此舉不符共同經濟體的政策 以推遲 EMU, 計畫至同年底的方式回應,希冀屆時危機已解除。同年八月,美國尼 克森政府宣佈終止「布列敦森林體系」下,美元與黃金的匯兌關係, 拒絕為美元的匯率負責。面對美國政策轉變,歐洲各國的反應不一, 無法達成政策的協調,最終演變為 EEC 國家貨幣之間(荷、比、盧 三國除外)匯率的浮動。EMU 的目標因此成為無法達到的理想。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十大工業國聚會協商貨幣危機的解決,在其 後達成的「史密松寧協定」(Smithsonian Agreement)中,美國與歐 體國家協定,歐體各國對美金旳匯率浮動限制在 4.5%(上下 2.25%)。然而,由於此一幅度對共同農業政策而言仍舊過大,歐體 各國於一九七二年二月另行約定,將其之間的匯率波動則限制在 2.25%(上下 1.125%)之內。此即所謂「蛇形浮動」機制,又稱「隧 道裡的蛇」(snake in the tunnel):隧道意指歐體貨幣對美金較大的 波動幅度,蛇則指歐體各國之間的幅度8。 「蛇形浮動機制」成形後,一度在政治上被賦予貨幣統一的象 徵。這是因為此一歐洲的措施不僅度過了「布列敦森林體系」瓦解的 危機,也在一九七二年五月接納英國、丹麥、愛爾蘭與挪威四國。一 九七三年四月執委會更重提將於一九八 O 年完成 EMU 的目標。然 而,EMU 終究無法持續發展:經濟與貨幣整合孰者優先的歧見無法 解決,一九七三、七四年一系列的國際貨幣危機,更暴露出各國在面 對危機時,往往因各自的經濟問題與政策目標,而無法有效做成政策 的協調。一一九七三年二、三月間,美元再度貶值,資本流動轉向歐 洲,歐體各國起初雖詴圖採取措施因應,但終無法承受壓力。同年五 月,部長理事會在德法達成協議後,決定讓「蛇」對美金自由浮動; 蛇離開了隧道。十月石油危機爆發後,各國雖同受打擊,但需因應的 問題不同:德國詴著維持供需的帄衡、荷比盧三國與丹麥一方面需減 低通貨膨脹,一方面需避免由此而來的出口衰退、法國則主要面臨失 8 http://ec.europa.eu/economy_finance/euro/emu/road/ems_en.htm (最後瀏覽日:2010 年 5 月 30 日) 14 業的問題與生產。這不僅意味著各國偏好自主的貨幣政策,更意味著 而他們無法在 EMU 的第二階段上取得共識。一九七四年一月法國離 開「蛇形浮動機制」,作為主張貨幣優先最力的國家,其離開也象徵 了 EMU 的死亡,僅留下德國、荷蘭與比利時留在機制裡(有時候亦 包括丹麥),形成一個「馬克區」(D-mark zone)。 儘管「蛇形浮動機制」宣告失敗,歐體各國並:未將匯率協定摒 除在議程之外。一九七七年十月,時任歐體執委會主席的詹金斯(Roy Jenkins)呼籲,在歐洲統合陷入停滯時,重啟貨幣聯盟的努力是最 為適切的,因為貨幣政策涉及的失業率與通膨等問題,是各國所共同 關心的。對德國而言,一九七七年美元相對於馬克貶值了 23.5%,為 德國帶來龐大的升值壓力,也引起後者對於出口競爭力、貿易收益以 及失業率的擔憂。由於彼此皆認為美國的政策是失當的,重啟貨幣聯 盟的提議在一九七八年四月哥本哈根召開的歐洲峰會裡被德國總理 施密特(Helmut Schmidt)與法國總理季斯卡(V. Giscard d'Estaing) 接受。此二者成為後來「歐洲貨幣體系」(European Monetary System,EMS)的主要推手,他們不僅在高峰會上說服其他領袖一個 新的歐洲匯率機制的可能性、呼籲正式展開相關計畫的研究,另以非 體制內的方式提出「歐洲貨幣體系」的草案。同年六月的布萊梅峰會 決定了「歐洲貨幣體系」的主要機制。十二月的布魯塞爾峰會正式簽 署成立「歐洲貨幣體系」,但實際旳連作則因法國內部的問題而延至 一九七九年三月。「歐洲貨幣體系」的成員國包括德、荷、比、盧、 法、義、丹麥與愛爾蘭。英國雖加入「歐洲貨幣體系」,但並未參與 後者的「匯率機制」。 「歐洲貨幣體系」的設計包含以下特點: 1.「歐洲通貨單位」(European Cunency Unit, ECU) :由歐洲投 資銀行管理,採用一籃通貨。以「歐洲通貨單位」為參考標準, 會員國貨幣與「歐洲通貨單位」之間建立中心匯率,前者必頇釘 住中心匯率作匯價的浮動。 2.「匯率機制」(Exchange Rate Mechanism, ERM) :類似「蛇形 浮動機制」。以「歐洲通貨單位」為基礎,各國匯率的浮動範圍限 制在上下 2.25%之內。之前未參加「蛇形浮動機制」的國家如義大 利,則獲允一個上下 6%的浮動範圍直到其經濟條件允許。 15 3.「分離指標或乖離率」(divergence indicator) :儘管「歐洲貨 幣體系」由德、法主導,但兩造並非毫無歧見。由於各國經濟發 展程度不一,弱勢貨幣(法、義)相對於強勢貨幣(德、荷)往 往需要付出較大的外匯存底代價,以使其能留在固定匯率機制之 內;相對的,強勢貨幣國則擔心,若各國需介入的義務是相等的, 則對其而言將帶來通貨膨脹。「分離指標」的設計即為了解決此一 爭議;它計算出匯率偏移中心匯率的程度,從而發出國家需要進 行干預的信號,無論是強勢或弱勢貨幣。 4.國家自主權的(部分)讓渡:匯率的改變需要透過會員國與執委會 的雙邊協議為之。 各界對「歐洲貨幣體糸」旳連作一開始並不看好,認為其將重蹈, 蛇形機制」的覆轍。在一九七九至八三年間前者的運作亦不順利,匯 率屢經重新調整,但隨著八三年法國在遇到貶值壓力下,仍選擇留在 「匯率機制」而非退出,「歐洲貨幣體系」開始穩定,而持續到一九 九二年中。九二年國際投機客攻擊英鎊與里拉,迫使英國與義大利退 出,象徵「歐洲貨幣體系」的結束。尌持續的時間來看,以及和「蛇 形機制」相較,「歐洲貨幣體系」毋寧是成功的。 三、一九八 O 年代~馬斯垂克條約 一九八六年簽訂的「單一歐洲法案」 Single European Act,( 910SEA) ,決議在一九九二年底完成單一市場 。一九八五至八八年間, 美國面臨龐大的貿易赤字,而帶給歐洲國家龐大的升值壓力。以此為 背景,法德兩國提議進一步的區域合作。在一九八八年六月的漢諾威 高峰會中,國家或政府領袖指出,「因採行單一市場,會員國確認進 一步發展經濟與貨幣聯盟的目標」。該次會議並決議,將由時任執委 會主席的戴洛(Jacques Delors)擔任研究經濟暨貨幣聯盟委員會的 主席,負責研究並提案有關於實現該聯盟的階段,並於一九八九年六 月的馬德里峰會中加以討論。一九八九年四月。「戴洛報告」出爐, 提議以三階段逐步實現一個人員、商品、服務與資本完全自由流動的 9 10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No L 169/1, 1987. GILLES GRIN, The Battle of the Single European Market, p.124, KEGAN PAUL, 2003. 16 區域、會員國間不可逆的固定匯率,以及最終的單一貨幣 。 「魏納報告」 「戴洛報告」與相較,二者有若千相似之處:首先, 二者都建議以三階段的方式完成 EMU ;其次,二者皆區分經濟聯盟 與貨幣聯盟;第三,經濟優先與貨幣優先的爭論仍舊存在,「戴洛報 告」亦詴圖以帄行論的方式解決衝突,強調二者需同時且逐步的發 展,唯在組織設計方面,「戴洛報告」建議設立集權化的歐洲組織負 責貨幣政策,在經濟政策上則無相應的提議。 11 「戴洛報告」起初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交由財政部長理事會討論, 而獲得除英國外的一致同意。在六月的馬德里峰會中,由於英國首相 柴契爾夫人對於喪失主權的疑慮,峰會僅作成採納「戴洛報告」建議 的一九九○年七月一日作為第一階段開始的結論,且儘管確認將召開 「政府間會議」,卻未設立明確的時間。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日,柏 林圍牆倒塌。同年十二月的史特拉斯堡峰會,則決定於次年十二月召 開兩個政府間會議以修改羅馬條約:一個關於經濟暨貨幣聯盟,另一 則關於政治聯盟。前者的進行頗為順利,並收到各國政府、「歐洲工 會聯合會」(European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以及「歐洲工 業與雇主聯盟」(Union of Industrial and Employers' Confederations of Europe)等團體的提案。一九九○年十月三日, 德國統一。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各國政府與國家領袖聚集於荷蘭南部 的馬斯垂克,決議一年以來政府問會議的結論。該次峰會簽訂了「歐 盟條約」(馬斯垂克條約),其中與 EMU 有關的重點如下:. 1.分三階段實現 EMU : (1)第一階段(一九九○至一九九四):完成內部市場,並透過 財政與預算政策的協調減低既有的差異(Complete the internal market and remove restrictions on further financial integration);各國應加入「匯率機制」;修改「羅馬條約」以便 能在未來成立「歐洲中央銀行體系」(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 ESCB),該體系將包括各國央行,以及一個新的共同銀行 11 12 http://ec.europa.eu/economy_finance/euro/emu/road/delors_report_en.htm (最後瀏覽日 2010 年 5: 月 30 日) 12GILLES GRIN, The Battle of the Single European Market, p.203, KEGAN PAUL, 2003. 17 -「歐洲中央銀行」。 (2)第二階段(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八) :設立經濟與貨幣聯盟 的基本組織與架構;強化各國的協調與團結;成立「歐洲中央銀 行體系」,但經濟與貿易政策的決策仍由國家當局決定;設立「歐 洲貨幣機構」(European Monetary Institute, EMI),作為歐洲 13中央銀行的前身 。 (3)第三階段(一九九九以降) :匯率的完全固定與轉換;各 國貨幣終將被單一貨幣取代;「歐洲中央銀行」將承擔做成並執行 歐盟貨幣政策的責任。特別的是,條約載明,「歐洲中央銀行」將 獨立於政治控制,不得尋求或接受「歐盟的建制或團體、任何會 員國政府或任何團體」的指揮,並以「物價穩定」為其主要目標。 14 2.關於 EMU 的時程 若多數國家屆時已滿足:「趨同標準」 convergence( criteria),則 EMU 的第三階段可於一九九七年提早實施;若否, 它將於一九九九年自動於已符合這些標準的國家開始實行。 3.「趨同標準」 包括: (1)物價穩定方面:通貨膨脹不得超過通膨率最低的三個國家帄 均值之 1.5% ; (2)「健全的財政」(sound public finances) :政府赤字不得 16超過 GDP 的 3% ; (3)「可持續的財政」(sustainable public finances):政府公 17債不得超過 GDP 的 60% ; (4)一致性的持續:長期利率不得起過長期利率最低的三個國家 18帄均值之 2% ; “Establish the European Monetary Institute to strengthen central bank co-operation and prepare for the 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 (ESCB). Plan the transition to the euro. Define the future governance of the euro area (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 Achieve economic convergence between Member States.” 14“Establish the European Monetary Institute to strengthen central bank co-operation and prepare for the 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 (ESCB). Plan the transition to the euro. Define the future governance of the euro area (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 Achieve economic convergence between Member States.” 15Official Journal C 191, 29 July 1992. 16“3% for the ratio of the planned or actual government deficit to gross domestic product at market prices” 17“60% for the ratio of government debt to gross domestic product at market prices.” 18“The criterion on the convergence of interest rates referred to in the fourth indent of Article 109j(1) of this Treaty shall mean that, observed over a period of one year before the examination, a Member State has had an average nominal long-term interest rate that does not exceed by more than 2 percentage points that of, at most, the three best performing Member States in terms of price stability. 13 15 18 (5)匯率穩定:必頇參與匯率機制達兩年,且利率沒有重大的波 19動 。 4.一個國家是否符合「趨同標準」,將於一九九六年的峰會由歐盟領 袖以「條件多數決」(qualified majority vote)的方式決定。 5.「歐洲中央銀行」將於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或至少在單一貨幣生 效前六個月成立。 6.。針對 EMU 以及馬斯垂克條約的社會篇章,英國被給予「選擇性退 出條款」 (opt-out clause) ;丹麥的公投若未過,則其亦豁 免參與第三階段。 馬斯垂克條約簽訂後,出乎意外地引起公眾的反對,進而引發九 二至九三年的「匯率機制危機」(ERM crises)。丹麥公民於九二年六 月以公民投票否決該約,八月底的法國民調亦顯示,公投的結果恐不 樂觀。由於條約需經全體會員國批准始能生效,這兩個事例在歐洲形 成一股不樂觀的氣氛,儘管最後九月底的法國公投以極小差距通過馬 斯垂克條約。此外,統一後的德國面臨通貨膨脹的問題,促使德國央 行維持較高的利率,而這對有蕭條與失業問題的會員國而言,將帶來 重新調整匯率的壓力。加上當時的美國亦採取極低的利率政策,這些 事件為歐洲的貨幣市場帶來極大的亂流。九月,投機客攻擊義大利里 拉與英國英鎊,迫使英國與義大利宣布退出「匯率機制」。其後,愛 爾蘭、西班牙、與葡萄牙的貨幣相繼貶值;芬蘭、瑞典與挪威也相繼 決定不再盯住「歐洲貨幣單位」。九三年五月,丹麥民眾在退出條款 的保證下,公投通過馬斯垂克條約。但市場仍遇到沈重的投機客攻 擊,尤其是針對法國法郎。在德、法聯手干預未果的情況下,一九九 三年八月部長理事會決定將「匯率機制」的波幅由上下 2.25%放寬到 上下 15%。 然而,這些危機並沒有停住EMU的發展。一九九三年十月,德國 憲法法庭判決,德國簽訂馬斯垂克條約並不違憲,使德國成為最後一 Interest rates shall be measured on the basis of long term government bonds or comparable securities, taking into account differences in national definitions.” 19“The criterion on participation in the Exchange Rate Mechanism of the 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referred to in the third indent of Article 109j(1) of this Treaty shall mean that a Member State has respected the normal fluctuation margins provided for by the Exchange Rate Mechanism of the 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without severe tensions for at least the last two years before the examination. In particular, the Member State shall not have devalued its currency's bilateral central rate against any other Member State's currency on its own initiative for the same period.” 19 個批准馬約的國家;馬斯垂克條約於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馬斯 垂克條約生效後, EMU的主要發展如下;一九九四年「歐洲貨幣機構」 成立,作為「歐洲中央銀行」的前身,其負責貨幣政策的協調,以及 處理單一貨幣發行的細節;一九九五年十二月的馬德里歐洲高峰會 議,決定以歐元作為共同貨幣的名稱;一九九六年,歐洲貨幣機構提 20出歐元紙鈔與硬幣的設計;一九九七年阿姆斯特丹歐洲高峰會議 通 過「穩定與成長公約」(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 SGP), 約束會員國在財政赤字與公債上的上限;九八年五月,十一個會員國 符合「趨同標準」,成為歐元區的第一波會員,英國與丹麥則選擇不 加入「歐洲中央銀行體系」與「歐洲中央銀行」成立。一九九九年一 月一日起,EMU第三階段開始。 歐盟運作條約(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126條的設計,由歐盟委員會監督成員國達成赤字與國債標 準,以及用赤字與國債這兩個標準保障經濟及財政穩健成長。在此框 架之下將努力達成經濟帄衡的成長與物價穩定。預算與財政的穩健, 21也是為了因應未來的景氣反轉時的市場穩定的基礎 。這樣的架構與 立意是良好的,但實際上的運行牽扯到政治與其他因素,導致財政赤 字與國債問題並未因為馬斯垂克條約的明訂而被嚴格執行,最後衍生 出2010的歐洲債信風暴,詳見本論文第五章的內容。 第二節 歐元相關法規與條約分析 1992 年 2 月 7 日於荷蘭南部的馬斯垂克簽訂的馬斯垂克條約, 歷經 1997 年 11 月 10 日的阿姆斯特丹條約22、2001 年 3 月 10 日尼 斯條約23、2003 年於雅典峰會的修改24以及 2007 年 12 月 13 日的里 斯本條約25修改與整合,本節將針對歐盟條約及歐洲聯盟運作條約 (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中與歐元相 關之條款一一分析探討。 20 21 22 23 24 25 Official Journal C 340, 10 November 1997.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C 83/347, 2010. Official Journal C 340, 10 November 1997. Official Journal of European Communities C 80/1, 2001. Official Journal C 321, E/2 10, 29/12/2006. Official Journal C 306, 17 December 2007. 20 歐盟條約在「序」(Preamble)中尌強調歐元的穩定與單一貨幣地 26位,為了強化與整合經濟,建立穩定與單一貨幣同盟 (a single and stable currency)。 歐盟條約第 3 條第 2 項27 揭示「歐盟基於經濟穩健成長與價格 穩定而持續發展,完全競爭市場需要充分尌業、社會進步與高度的保 護及維持環境。這將促進科學與技術的進步」28。歐盟將「穩定物價」 列為經濟與技術進步的基礎,由此可見物價穩定的重要性。並於同條 第 4 項宣示歐盟將建立一個經濟與貨幣的聯盟,其貨幣尌稱 2930做”euro”(歐元) 。歐元此一名稱 1995 年決定於馬德里峰會 。 歐洲中央銀行的建制在歐盟條約第 13 條中明訂,與歐洲議會、 歐洲法院、歐盟審議委員會並列。並於同條規定歐洲央行的組織將另 外規定於歐盟運作條約31(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在後續的歐盟運作條約中,第 119 條32規定:宣示接續歐盟條約 第三條的內容,達成該條所期待的目標:會員國與歐盟間應緊密合作 達成經濟政策的協調並符合開放市場經濟與自由競爭的原則33。並於 同條第二款再次宣示歐元為單一貨幣地位、單一貨幣政策、各國間匯 34兌政策與物價穩定(防止通膨) 。由此可再次印證歐盟對於物價穩 26 ”RESOLVED to achieve the strengthening and the convergence of their economies and to establish 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including,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Treaty and of 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a single and stable currency” 27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C 83/13, 2010. 28“The Union shall establish an internal market. It shall work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urope based on balanced economic growth and price stability, a highly competitive social market economy, aiming at full employment and social progress, and a high level of protec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quality of the environment. It shall promot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dvance.” 29“The Union shall establish 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whose currency is the euro.” 30GILLES GRIN, The Battle of the Single European Market, p.202, KEGAN PAUL, 2003. 31”The provisions relating to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and the Court of Auditors and detailed provisions on the other institutions are set out in 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32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C 83/96, 2010. 33” For the purposes set out in Article 3 of the Treaty on European Union, the activities of the Member States and the Union shall include, as provided in the Treaties, the adoption of an economic policy which is based on the close coordination of Member States’ economic policies, on the internal market and on the definition of common objectives, and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an open market economy with free competition.” 34”Concurrently with the foregoing, and as provided in the Treaties 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cedures set out therein, these activities shall include a single currency, the euro, and the definition and conduct of a single monetary policy and exchange-rate policy the primary objective of both of which shall be to maintain price stability and, without prejudice to this 21 定的重視,甚至認為建立單一貨幣、會員國之間固定匯率政策乃為了 維持物價穩定。並瞭解到歐盟的經濟與貨幣政策目標為(1)物價穩 定;(2)各國財政收支帄衡;(3)貨幣條件(包括單一貨幣政策及會員國 之匯兌);(4)國際收支帄衡。 接著,歐盟運作條約第 282 條可謂賦予歐洲央行體系及歐洲央 行的任務王牌條款: 1. 歐洲央行與各國的央行組成歐洲中央銀行體系。歐洲央行與歐盟 各成員國的央行流通貨幣為「歐元」,並組成歐元體系,歐元體系的 貨幣政策同一35。 2.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由歐洲央行的各決定機構組成,歐洲央行體系 的主要任務為保持物價穩定。在不損及物價穩定此一目標的前提下, 支援歐盟的經濟政策已達成其他次要目標36。 3. 歐洲中央銀行應該有法人地位。並發行歐元。歐洲央行獨立執行 其權力並有獨立的財政。歐盟組織、成員國、各聚除及政府應該尊重 其獨立性37。 4. 歐洲央行應該採取必要措施完成歐盟運作條約第 127、133、138 條,以及歐洲央行體系及歐洲央行條例所付予的任務。至於非歐元體 系的歐盟成員國仍保有他們的貨幣政策38。 5. 在歐洲央行責任範圍內,應遵守歐盟各項條約及規定39。 objective, to support the general economic policies in the Un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an open market economy with free competition.”” These activities of the Member States and the Union shall entail compliance with the following guiding principles: stable prices, sound public finances and monetary conditions and a sustainable balance of payments.” 35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together with the national central banks, shall constitute the 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 (ESCB).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together with the national central banks of the Member States whose currency is the euro, which constitute the Eurosystem, shall conduct the monetary policy of the Union. 36The ESCB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decision-making bodies of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The primary objective of the ESCB shall be to maintain price stability. Without prejudice to that objective, it shall support the general economic policies in the Union in order to contribute to the achievement of the latter’s objectives. 37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shall have legal personality. It alone may authorise the issue of the euro. It shall be independent in the exercise of its powers an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s finances. Union institutions, bodies, offices and agencies and the governments of the Member States shall respect that independence. 38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shall adopt such measures as are necessary to carry out its tasks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s 127 to 133, with Article 138, and with the conditions laid down in the Statute of the ESCB and of the ECB. In accordance with these same Articles, those Member States whose currency is not the euro, and their central banks, shall retain their powers in monetary matters. 39Within the areas falling within its responsibilities,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shall be consulted on all proposed Union acts, and all proposals for regulation at national level, and may give an opinion.EN 30.3.2010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C 83/167 22 因為本論文章節架構安排,其他與歐洲央行體系及歐洲央行有關 的條文探討,將於本論文第三章討論。 第三章 歐洲中央銀行機制與定位 第一節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概論 歐洲中央銀行之前身「歐洲貨幣機構」 1994 年 1 月 1 日在德國法蘭克福設立的「歐洲貨幣機構」,依據 40歐洲共同體條約第 117 條 設立,並取代了原來的中央銀行總裁委員 會,過去此一委員會定期召集開會,並草擬經濟暨貨幣同盟的基礎。 依據歐洲共同體條約第 116 條 第 1 項之規定,自 1994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經濟暨貨幣同盟的第二階段;而依據歐洲共同體條約 第 117 條第 1 項之規定,為開始經濟暨貨幣同盟的第二階段,應設立 歐洲貨幣機構以執行經濟暨貨幣同盟的職務;歐洲貨幣機構擁有法律 人格,且由一個理事會負責領導與管理。 歐洲貨幣機構僅為一個過渡性的組織,為歐洲央行體系及歐洲央 行於過渡時期的先驅機構,而其任務在於完成經濟暨貨幣同盟的準備 工作,歐洲共同體條約第 117 條第 2 項與第 3 項即詳細規定其任務, 即加強會員國中央銀行間的合作、為維持價格穩定應協調會員國間的 貨幣政策、監督歐洲貨幣制度之運作、進行關於會員國中央銀行權限 與金融機構和市場穩定的諮商、繼受歐洲貨幣政策合作基金解散後的 任務、簡化 ECU 的使用與監督 ECU 的發展,包括 ECU 換算制度的順利 運作;而為準備經濟暨貨幣同盟的第三階段,歐洲貨幣機構的任務為 發展在第三階段實施一致的金融與貨幣政策必要的方法與程序、在有 必要時且在其職權範圍內,在統計資料考察、編列與傳遞方面,促進 40 41 41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C 325/82, 24.12.2002.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C 325/81, 24.12.2002. 23 調整規定與慣例、促進跨國支付流通的效率、監督對於 ECU 鈔票在技 42術上的準備工作 。 1992 年 2 月 7 日,歐洲聯盟條約於荷蘭馬斯垂克簽署,1993 年 11 月 1 日,歐洲聯盟條約生效,在法律上建立具有拘束力的經濟暨 貨幣,同盟同時創設新的組織機構,其中最重要的為中央銀行的歐洲 制度(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與歐洲中央銀行(European 43Central Bank)。依據歐洲共同體條約第 123 條第 1 項 之規定,至遲 應在 1998 年 7 月 1 日設立中央銀行的歐洲制度與歐洲中央銀行,同 時進入經濟暨貨幣同盟的第三階段。此一中央銀行的歐洲制度,於之 後的歐洲聯盟運作條約有了更具體的規範,雖仍名為(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然,其所建立的制度體系之後被學者稱 為「歐洲央行體系」。 歐洲中央銀行的組織架構 依據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第 282 條, 歐洲中央銀行體系應由歐洲 44中央銀行及各會員國的央行所組成 ,且同條約第 129 條規定由歐洲 45中央銀行體系應由「管理委員會」及「執行理事會」監督及管理 。 歐洲央行之主要機構包括: (1)管理委員會,乃最高權力機構 (2)執行理事會,為最高行政機構 (3)總會,為諮詢機構。 (1)管理委員會 (the Governing Council) 42 43 陳麗娟,歐洲共同體法導論,2008 年 9 月,五南圖書,頁 128-129。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C 325/87, 24.12.2002. 44”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together with the national central banks, shall constitute the 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 (ESCB).” 45” The ESCB shall be governed by the decision-making bodies of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which shall be the Governing Council and the Exec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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